为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增强会员的凝聚力,保证会员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会员自律管理,保障会员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会员。
第三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市场调查研究、信息调查开发、民间统计调查监测评估咨询和数据分析技术与数据智能运用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承认协会章程并愿意参加和支持协会活动,自愿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成为单位会员。
(二)个人会员
涉及或从事市场调查研究、信息调查开发、民间统计调查监测评估咨询和数据分析技术与数据智能运用等市场信息调查业工作,并在上述领域作出一定贡献的人员,承认协会章程并愿意参加和支持协会活动,自愿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成为个人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征集与管理由协会统一负责,具体工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分支(代表)机构在本会的授权范围内可发展会员。
第五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一)遵守行业公约和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从事市场调查研究、信息调查开发、民间统计调查监测评估咨询、数据分析技术、数据智能运用等市场信息调查或者与市场信息调查相关的业务活动;
(五)接受本会的协调、指导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遵守执行本会约束性团体标准,履行合约义务。
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会员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复印件;
2.个人会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复印件;
3.遵守行业公约和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承诺书。
(三)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本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七条 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六)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协会为会员提供的基本服务:
(一)提供国家有关市场信息调查业政策的信息;
(二)提供国家有关市场信息调查业法律法规的信息,提供市场信息调查行业规范和团体标准;
(三)提供有关市场信息调查业服务性信息,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诉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会员开展市场信息调查行业研究;
(五)会员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外业务培训、考察活动;
(六)推广交流先进的市场信息调查知识技术方法;
(七)参加本会对会员能力认定活动;
(八)会员优先在本会网站上刊登企业介绍、信息、案例和刊发文章等;
(九)对会员单位举办的相关活动,给予配合与支持;
(十)为会员提供会员之间的资讯、信息、沟通和联络服务。
第十条 新批准入会的会员,应在接到协会批准通知后一个月内,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未经协会批准,擅自以协会的名义组织或从事各种活动的;
(四)违反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不执行协会决议、不履行会员义务的;
(六)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七)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
(八)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变更信息须书面通知本会,需要变换会员证的,同时交回原会员证。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除名或者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 重新入会
(一)会员在退会后,按照本办法重新提出申请且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的,即为重新入会。
(二)会员退会后再重新申请入会的要求:
1.需在退会6个月后方能重新提出申请;
2.需对重新申请入会的理由作出书面说明;
3.重新入会程序及所需材料与首次入会要求相同。
(三)被取消会员资格者,若重新申请入会,应在其失去会员资格1年后方可提出入会申请,并对导致被取消资格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作出书面说明,经本会同意后,重新办理入会手续,重新入会程序及所需材料与首次入会程序相同。
第十七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会员应当主动通知协会秘书处,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告。个人会员工作跨单位调动时,应申请更新会员证。
第十八条 会员注册或退会信息将在“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网站”上进行公布。
第十九条 会员可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及时准确接收本会全部信息。联络员变更联系方式或调整联络员,应及时通知本会。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