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市场信息调查行业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

《〈中国市场信息调查行业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4月23-24日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

2024年11月5日


《中国市场信息调查行业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市场信息调查是运用科学的调查方法和技术,搜集、整理、分析有关个人及组织的数据和资料,以反映市场构成、运行、特征的系统信息,支持市场主体洞悉把握市场趋势机遇,以创造积累财富,帮助企业、非营利组织及政府发现和解决问题。为规范市场信息调查职业活动,推动《中国市场信息调查行业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贯彻执行,根据本会会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准则》的规定,监督检查会员单位遵守执行《准则》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参照《准则》,制定本单位的道德行为要求,规范本单位从业者,个人会员应遵守《准则》及本单位相关要求。

一、认证的意义

(一)确保本会会员单位遵守《准则》,践行市场信息调查行业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增强会员遵守职业伦理的责任感,提高从业行为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二)推动引导本会会员单位以道德和诚信的方式行事,规范行业行为和市场环境,维护市场信息调查行业职业声誉和社会信任。

(三)增强本会会员单位的社会形象和信任度,提高工作效能和竞争力,减少法律风险和不端行为。

二、认证的目标

(一)坚持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建立监测和证明本会会员单位在从事市场信息调查活动中践行《准则》的机制。

(三)科学、严谨的《准则》认证标准、操作程序。

(四)规范开展《准则》认证、年检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由本会第四届负责人、《准则》起草参与单位理事和协会副秘书长组成《准则》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规则、认证及年检审批,其他有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执行具体工作。

四、基本要求

(一)加入本会,且入会时间超过6个月的会员单位;

(二)未参与过认证,认证有效期已满或者认证有效期不到3个月;

(三)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认证:

1.受过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2.违反合同要求;

3.未根据方案或设计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服务;

4.发生信息造假、数据造假、弄虚作假及其他严重的数据调查和技术质量问题;

5.因经济纠纷或变更等原因无法进行核查;

6.以欺骗与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认证;

7.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尊重职业操守和职业职责;

(五)注重职业声誉和公共利益。

五、认证的程序

(一)提交《准则》认证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参加《准则》教育培训考试;

(三)通过实地考察;

(四)建立《准则》践行档案;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认证意见;

(六)领导小组审议;

(七)颁发《准则》认证证书。

六、主要内容

从受行政处罚情况、涉诉情况、规范管理情况、企业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对《准则》理解、执行等七个方面,对参与认证的会员单位进行综合考察。

七、处理决定

会员单位在认证期间或者认证有效期内发生本办法第四项第三款的情况,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记录在《准则》践行档案,取消其认证资格,已认证的撤消认证并收回证书。

八、复查

认证期间或者认证有效期内,受到实名投诉或有异议的,将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果慎重研究处理。拒不配合复查的,将记录在《准则》践行档案,取消其认证资格,已认证的撤消认证并收回证书。

九、实施细则

《准则》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协会负责人办公会审定。

十、附则

(一)本办法经2024年4月23日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二)本办法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