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四个工作委员会成立方案》的通知
各会员:

《四个工作委员会成立方案》已经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

2024年11月5日


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四个工作委员会成立方案

一、市场调查研究工作委员会成立方案

为推动市场调查研究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根据协会《章程》和《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协会成立市场调查研究工作委员会,初步设想如下。

(一)基本职能

1.组织起草拟订《市场调查研究规则》;

2.组织市场调查研究方面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3.推动市场调查研究方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4.组织市场调查研究行业落实《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市场调查研究规则》和相关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5.组织市场调查研究行业《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认定和案例、论文推介工作;

6.组织市场调查研究行业新观念、新方法、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

7.组织推动市场调查研究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开拓市场、提升能力。

(二)组织构架

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协会会长担任;副会长3名,由2名副会长、1名协会秘书处负责人担任,成员为若干名协会理事和自愿参加工作委员会的会员。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由协会秘书处负责人负责,成员为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1名,副会长单位各1名,部分成员单位1名。

(三)工作方式

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分别由副会长单位承担,研究商谈具体工作;日常工作由副会长单位承担。

(四)工作经费

两次工作会议会议费用由参会单位均担。日常工作费用由副会长单位承担。

二、信息调查开发工作委员会成立方案

为推动信息调查开发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根据协会《章程》和《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协会成立信息调查开发工作委员会,初步设想如下。

(一)基本职能

1.组织起草拟订《信息调查开发规则》;

2.组织信息调查开发方面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3.推动信息调查开发方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4.组织信息调查开发行业落实《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信息调查开发规则》和相关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5.组织信息调查开发行业《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认定和案例、论文推介工作;

6.组织信息调查开发行业新观念、新方法、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

7.组织推动信息调查开发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开拓市场、提升能力。

(二)组织构架

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协会会长担任;副会长3名,由2名副会长、1名协会秘书处负责人担任,成员为若干名协会理事和自愿参加工作委员会的会员。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由协会秘书处负责人负责,成员为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1名,副会长单位各1名,部分成员单位1名。

(三)工作方式

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分别由副会长单位承担,研究商谈具体工作;日常工作由副会长单位承担。

(四)工作经费

两次工作会议会议费用由参会单位均担。日常工作费用由副会长单位承担。

三、数据聚合开发工作委员会成立方案

为推动数据聚合开发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根据协会《章程》和《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协会成立数据聚合开发工作委员会,初步设想如下。

(一)基本职能

1.组织起草拟订《数据聚合开发规则》;

2.组织数据聚合开发方面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3.推动数据聚合开发方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4.组织数据聚合开发行业落实《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数据聚合开发规则》和相关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5.组织数据聚合开发行业《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认定和案例、论文推介工作;

6.组织数据聚合开发行业新观念、新方法、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

7.组织推动数据聚合开发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开拓市场、提升能力。

(二)组织构架

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协会会长担任;副会长3名,由2名副会长、1名协会秘书处负责人担任,成员为若干名协会理事和自愿参加工作委员会的会员。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由协会秘书处负责人负责,成员为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1名,副会长单位各1名,部分成员单位1名。

(三)工作方式

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分别由副会长单位承担,研究商谈具体工作;日常工作由副会长单位承担。

(四)工作经费

两次工作会议会议费用由参会单位均担。日常工作费用由副会长单位承担。

四、民间统计工作委员会成立方案

为推动民间统计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根据协会《章程》和《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协会成立民间统计工作委员会,初步设想如下。

(一)基本职能

1.组织起草拟订《民间统计规则》;

2.组织民间统计方面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3.推动民间统计方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

4.组织民间统计行业落实《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民间统计规则》和相关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5.组织民间统计行业《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认定和案例、论文推介工作;

6.组织民间统计行业新观念、新方法、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

7.组织推动民间统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开拓市场、提升能力。

(二)组织构架

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协会会长担任;副会长3名,由2名副会长、1名协会秘书处负责人担任,成员为若干名协会理事和自愿参加工作委员会的会员。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由协会秘书处负责人负责,成员为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1名,副会长单位各1名,部分成员单位1名。

(三)工作方式

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分别由副会长单位承担,研究商谈具体工作;日常工作由副会长单位承担。

(四)工作经费

两次工作会议会议费用由参会单位均担。日常工作费用由副会长单位承担。